如果您在日曆年度通過下列兩項測試的其中一項,您就被視為居民外籍人士:
1. 綠卡測試
2. 居住測試
要通過居住測試,您必須實際待在美國至少下列期間:
1)本年度31天,並且
2)3年期間(包括本年度和本年之前那兩年)183天。要符合183天的條件,算進:
您本年度在美國的全部天數,以及
您本年度之前第一年在美國天數的三分之一,以及
您本年度之前第二年在美國天數的六分之一。
如果您是非居民外籍人士,若在美國從事貿易或生意,有任何其他美國來源的收入而且該收入的預扣稅金沒有扣足,或要求退還稅金,那麼您必須申報1040NR表 (Form 1040NR) (PDF) 或1040NR-EZ表 (Form 1040NR-EZ) (PDF)。 如果您在年度中將身份從居民外籍人士變更為非居民外籍人士,或者相反,通常您在該年度就有雙重身份,您在這兩個時期的所得稅將依每個期間適用的法律條款分被徵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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